关于海东市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

海东市财政局 2023-03-30 00:00:00

关于

海东市

全面推进政府采购

电子

交易系统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相关要求,2022年9 月1日起,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逐步实现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线上运行。根据省厅安排部署,市本级于2022年9月1日已全面运行,各县区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上线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现将使用电子化交易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工作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请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同推进。

(一)采购人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落地实施。

一是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主动作为,加强业务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操作,积极引导签约代理机构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

二是

采购人要加强内控管理,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内控措施,压实岗位责任,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工作并强化系统相关密码管理;

三是

采购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网)未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外网)对接前,需手工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外网)中录入采购计划信息,并在附件中上传审核盖章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稳步推进。

一是

尽快完成评标场地信息化改造,保障系统顺利运行;

二是

强化系统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尽快熟悉系统操作,适应电子交易业务流程;

三是

加强内控管理,及时制定信息系统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保障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

系统运行过程中,需进行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仍按相关要求进场交易,信息化设备及网络服务由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二、 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即日起交易系统新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系统操作网上培训。参考各联络群内相关培训录 像、手册,并可登录青海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学习,网址分别为:

采购人

https://edu.zcygov.cn/luban/xxzt-qinghai-cgr                  

代理机构https://edu.zcygov.cn/luban/xxzt-qinghai-cgdljg 

)请有关单位(机构)人员尽快熟悉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操作使用,适应电子交易业务流程。因未完成交易系统注册、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开评标失败等后果由相关主体自行承担。

关于海东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19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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