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公示
为加强省本级网上超市价格管理,我厅委托政采云公司对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商品进行监测。现将有关情况情况汇报如下:
一、
商品价格监测总体情况
(一)检测方法
1、监测对象。
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正式供应商,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供应商在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交易情况进行随机抽取。共随机抽取500家供应商,每家供应商抽取1-3款商品,商品抽取范围为已上架在售状态的商品,在确保有成交记录的商品优先的原则下,采用抽查方式进行监测。2、比价标准。
根据《青海省电子卖场平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将商品在政采云平台的销售价格与同期大型电商商品销售价格对比。其中:同期系指价格监测信息查询当日;大型电商系指天猫、京东、苏宁;价格对比优先以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的价格为对比标准,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系指天猫、京东、苏宁等电商的自营商品,如无法查询到自营商品的,以大型电商能买到的相同商品为准;如大型电商中未能查询到相同商品的,则以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通过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进行价格测算调整后为准;对大型电商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市场调查孰低的原则确定价格。3、比价方法。
政采云在监测对象中随机筛选待查商品,所有待查商品先与SPU进行比价,若未违约的通过本次价格监测,未通过SPU比价和非通过SPU发布的商品,进行已监测商品匹配,同类目、品牌、型号商品直接引用已有价格对比结果,其他商品进行人工按照比价标准比价,整个过程保证所有价格违约商品经过人工校验。4、比价数量。
本次巡检抽取青海省本级网超供应商500家共1500款商品。(二)商品价格监测结果
1、商品价格监测情况
第一季度省本级网超供应商有交易量的共有1131家,本次按照44%的比例抽取供应商500家,原则上每家抽取3款商品,共抽取商品1500款,因市场无同款配置等情况,实际有效结果供应商500家,最终监测商品1500款。
有效结果中,存在商品违规的供应商51家,占巡检有效供应商数10.2%;违规商品343款,占巡检有效商品数22.86%,其中存在属性违规的商品288款,属性违规率19.2%,存在价格违规的商品55款,价格违规率3.6%;价格违规的商品中,价格超过市场价10%-20%的商品18款,价格超过市场价20%-30%商品12款,价格超过市场均价30%商品24款。
(详见下表)
| 监测供应商数 | 违约供应商数 | 监测商品数 | 违约商品数 |
| 500 | 51 | 1500 | 343 |
| 商品属性违规商品数 | 商品属性违规率 | 商品价格违规商品数 | 商品价格违规率 |
| 288 | 19.2% | 55 | 3.6% |
| 溢价10%商品数 | 溢价20%商品数 | 溢价30%商品数 |
| 18 | 12 | 24 |
价格违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同一供应商有多次违规的,按最高一次违规情况公布):1.
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10%情形的供应商17家:
西宁新创维电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海纳广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青海烨硕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凯昂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唯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奥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方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英顺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航兴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万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赛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青海速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灿旺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旷诺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骐和雨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佳树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容泽商贸有限公司
2.
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
2
0%情形的供应商11家:
青海东熠广告有限公司
青海晓通电子有限公司
青海荣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川珊哲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本末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无边界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宋迪克实业有限公司
青海唐韵商贸有限公司
西宁闻广浩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琛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金宏源商贸有限公司
3.
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
3
0%情形的供应商23家:
西宁惠青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德乃真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聚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茂涵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利钊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志禾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恩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灿琪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迅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穹立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佰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泽霖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泰治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恩久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荣德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联拓电子有限公司
青海淼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泽文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卓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斯庄商贸有限公司
西宁星维润亚商贸有限公司
西宁正帮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博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处理结果
依据《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暂行)》、《青海省电子卖场平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以上供应商处理如下:
(一)
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1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10分诚信分,黄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1个月;
(二)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2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15分诚信分,橙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2个月;
(三)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3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20分诚信分,红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3个月;
以上处理结果将按照“一处受罚,全网停用”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适用。
请以上供应商在本公示发出之日积极整改,在五个工作日内对违规商品进行修改或删除,并将整改结果(需盖章)于2023年6月5日之前以扫描件形式反馈至邮箱3301741455@qq.com。
网上超市价格监测工作将于2021年10月开始转为网上超市管理常态化工作,我厅将持续加大监测力度,不断增加监测网超供应商数量和商品监测范围,请各网超供应商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承诺书》的相关承诺,对本单位上网商品的价格等信息进行自查自纠,防止发生违规现象;另外,此次公示处理的供应商应加快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如有再发生将从重处理。
如有问题可咨询:多隆 09716511234
青海省财政厅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