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公示

青海省财政厅 2023-05-29 00:00:00

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公示

 

为加强省本级网上超市价格管理,我厅委托政采云公司对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商品进行监测。现将有关情况情况汇报如下:

一、 

商品价格监测总体情况

(一)检测方法

1、监测对象。

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正式供应商,按2023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供应商在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交易情况进行随机抽取。共随机抽取500家供应商,每家供应商抽取1-3款商品,商品抽取范围为已上架在售状态的商品,在确保有成交记录的商品优先的原则下,采用抽查方式进行监测。

2、比价标准。

根据《青海省电子卖场平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将商品在政采云平台的销售价格与同期大型电商商品销售价格对比。其中:同期系指价格监测信息查询当日;大型电商系指天猫、京东、苏宁;价格对比优先以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的价格为对比标准,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系指天猫、京东、苏宁等电商的自营商品,如无法查询到自营商品的,以大型电商能买到的相同商品为准;如大型电商中未能查询到相同商品的,则以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通过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进行价格测算调整后为准;对大型电商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市场调查孰低的原则确定价格。

3、比价方法。

政采云在监测对象中随机筛选待查商品,所有待查商品先与SPU进行比价,若未违约的通过本次价格监测,未通过SPU比价和非通过SPU发布的商品,进行已监测商品匹配,同类目、品牌、型号商品直接引用已有价格对比结果,其他商品进行人工按照比价标准比价,整个过程保证所有价格违约商品经过人工校验。

4、比价数量。

本次巡检抽取青海省本级网超供应商500家共1500款商品。

(二)商品价格监测结果

1、商品价格监测情况

第一季度省本级网超供应商有交易量共有1131家,本次按照44%的比例抽取供应商500家,原则上每家抽取3款商品,共抽取商品1500款,因市场无同款配置等情况,实际有效结果供应商500家,最终监测商品1500款。

有效结果中,存在商品违规的供应商51家,占巡检有效供应商数10.2%;违规商品343款,占巡检有效商品数22.86%,其中存在属性违规的商品288款,属性违规率19.2%,存在价格违规的商品55款,价格违规率3.6%;价格违规的商品中,价格超过市场价10%-20%的商品18款,价格超过市场价20%-30%商品12款,价格超过市场均价30%商品24款。

(详见下表)

监测供应商数违约供应商数监测商品数违约商品数
500511500343

 

商品属性违规商品数商品属性违规率商品价格违规商品数商品价格违规率
28819.2%553.6%

 

溢价10%商品数溢价20%商品数溢价30%商品数
181224

 

价格违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同一供应商有多次违规的,按最高一次违规情况公布):

1. 

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10%情形的供应商17家:

西宁新创维电子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海纳广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青海烨硕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凯昂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唯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奥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方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英顺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航兴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万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赛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青海速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灿旺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旷诺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骐和雨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佳树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容泽商贸有限公司

2. 

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

2

0%情形的供应商11家:

青海东熠广告有限公司

青海晓通电子有限公司

青海荣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川珊哲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本末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无边界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宋迪克实业有限公司

青海唐韵商贸有限公司

西宁闻广浩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琛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金宏源商贸有限公司

3. 

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

3

0%情形的供应商23家:

西宁惠青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德乃真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聚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茂涵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利钊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志禾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恩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灿琪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迅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穹立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佰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泽霖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泰治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恩久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荣德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联拓电子有限公司

青海淼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泽文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卓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斯庄商贸有限公司

西宁星维润亚商贸有限公司

西宁正帮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博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处理结果

依据《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暂行)》、《青海省电子卖场平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以上供应商处理如下:

(一)

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1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10分诚信分,黄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1个月;

(二)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2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15分诚信分,橙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2个月;

(三)存在商品价格超过市场价30%情形的供应商,扣减20分诚信分,红色预警一次,暂停网超协议3个月;

以上处理结果将按照“一处受罚,全网停用”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适用。

请以上供应商在本公示发出之日积极整改,在五个工作日内对违规商品进行修改或删除,并将整改结果(需盖章)于2023年6月5日之前以扫描件形式反馈至邮箱3301741455@qq.com。

网上超市价格监测工作将于2021年10月开始转为网上超市管理常态化工作,我厅将持续加大监测力度,不断增加监测网超供应商数量和商品监测范围,请各网超供应商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青海省本级网上超市入围供应商承诺书》的相关承诺,对本单位上网商品的价格等信息进行自查自纠,防止发生违规现象;另外,此次公示处理的供应商应加快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如有再发生将从重处理。

如有问题可咨询:多隆  09716511234

 

 

青海省财政厅

2023年5月29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