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
决定书
同财采〔2025〕5号
青海兴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黄南州财政局在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组织实施的“同仁市路灯维护托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青海兴汇公招(服务)2024-003]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违法违规事实:
1.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记录内容不完整、不准确。2.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依据《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修订版)》(青财采字〔2020〕756号)第十五条第八款、第十八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记2分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
本机关告知:
如对记分事实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起3个工作日内来本机关进行书面申辩说明。
同仁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