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青海政府采购网 2025-12-12 00:00:00


湟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青海浩驰公招(货物)2025-300 

二、项目名称:

湟源县中学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111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学思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平庄西路1599号            

被投诉人 1 :湟源县教育局

地址:湟源县城关镇西大街8号

被投诉人 2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符公A13B11334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5年11月19日提出质疑。11月24日,湟源县教育局出具该项目原评审专家复议结论表,11月25日,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同步作出质疑答复11月28日向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投诉书

投诉事项1包一中标公司在报价表中提供的生产厂家未获得相应产品的生产或经营等准入资格,属于虚假响应,非法取得中标结果。

投诉事实依据19化学教师总控电源、10物理教室总控电源、11生物教室总控电源、55智能吊装电源;生产厂家是上海领峰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

投诉事项2:包二中标公司在报价表中提供的生产厂家未获得相应产品的生产或经营等准入资格,属于虚假响应,非法取得中标结果

投诉事实依据22化学教室总控电源、3物理教室总控电源、4生物教室总控电源、24电源供应模块、50智能吊装电源;生产厂家是上海领峰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

六、

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于20251210日依法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工作。专家组查阅投诉函及相关资料并充分论证,形成如下论证结果:

(一)

包一投诉事项论证反馈

经论证,在事实依据中:9化学教师总控电源、10物理教室总控电源、11生物教室总控电源、55智能吊装电源属于成套设备,不在国家强制认证目录内。构成成套设备的开关、插座、电线、电缆等零部件生产厂家3C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认证结果。

(二)

包二投诉事项论证反馈

经论证,在事实依据中:2化学教室总控电源、3物理教室总控电源、4生物教室总控电源、24电源供应模块、50智能吊装电源属于成套设备,不在国家强制认证目录内。构成成套设备的开关、插座、电线、电缆等零部件生产厂家3C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认证结果。

(三)

审查结论及处理决定:

经依法审查,相关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虽然参与了采购活动的前期环节,但由于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未能进入后续的评审环节,中标结果对其权益不产生影响,故“上海学思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质疑资格要求,不具备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主体资格。

2.20251210日,本机关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湟源县中学理化生数字化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开展复审。经核查,原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秉持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无任何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

3.经评标委员会再次核查确认,维持20251117日出具的原评标结果。

4.评标委员会明确意见为:“中标结果有效,维持该结果”。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湟源县财政局

                                 20251212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