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财政局行政记分处理
决定书
青海合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查,你公司在“湟源县幼儿园及各分园2024年秋季学期及2025年春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青海合美公招(货物)2024-002号〕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违规事实
在“湟源县幼儿园及各分园2024年秋季学期及2025年春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
一
)
评审专家组成员缺少行业专家
:
本次招评标专家为青海省水文资源测报中心高级工程师1人、西宁市湟中区畜牧兽医站畜牧研究员1人、青海省乡村产业发展指导中心畜牧研究员1人、青海省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1人、青海同标检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1人。招标单位抽取的评标专家不符合本招标内容专业人员;(二)采购合同签订错误:
1.
该项目包1合同金额与采购项目合同公告不一致。2024年10月21日,采购单位与青海新马青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金额为576.8万元,而采购项目合同公告金额为10.49776万元;2.本项目包3合同金额与采购项目合同公告不一致。2024年9月23日,签订采购项目合同书金额为576.8万元,包3采购项目合同公告金额53.18096万元;3.包6合同金额与采购项目合同公告不一致,2024年9月23日,签订采购项目合同书金额为576.8万元,采购项目合同公告金额213.06992万元;4.包1采购项目合同公告金额10.49776万元,合同约定供货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超出了采购项目合同公告金额的10%。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范要求。二、处罚依据
根据《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修订版)》(青财采字〔2020〕756号)第十五条第十一项、第二十项。
三、处罚决定
现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累积最高作出行政记3分处理。请你公司高度重视,立即针对上述问题做出整改,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湟源县财政局。
如不服以上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湟源县人民政府或湟源县财政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15日内湟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湟源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5日